【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今天(7/2)召開公廳會,由陳麗珍、黃柏霖議員共同主持,郭建盟議員列席,主要探討社會住宅議題,與會專家學者建議高雄市政府在提升社宅數量的同時,也應加強質量及後續管理,同時優化地上權住宅政策,提供更多的新型住宅選擇。
黃柏霖議員指出,高雄及全臺房價高漲,加重年輕人買房負擔,他引用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公約法,強調住房權的重要性,希望透過多元住宅輔助策略,實現理想居住環境,有錢人能住豪宅,但也應確保沒錢的人也有房子住。
陳麗珍議員表示,近年來高雄房價大漲,部分地區更是翻倍。主要原因包括土地、材料成本和炒房現象,如今雖然貸款容易,但年輕人買房仍屬困難。高雄市社會住宅預計未來增加至1萬5,000多戶,她擔心社會住宅大規模入住後的管理問題,尤其是公共設施的維護和住戶使用心態,強調市府未來需要定期討論和檢討多元住宅策略,以確保實際效果和解決潛在問題。
郭建盟議員提出「安居70構想」新住宅構想,將公有地由都發局專案簽准後,交由住都中心興建地上權房屋,讓民眾租用70年,並藉由貸款成數提高,以解決次級市場問題。而地上權所有權歸政府,更避免炒作並確保財務管理資源循環使用,提高租屋品質,提升住房穩定性。
高雄市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李東樵建築師表示,現今高雄房價和所得比,讓年輕人買房困難,他認為3年租賃再延長3年的社會住宅政策是個好方法,但不能讓年輕人因此失去奮鬥動力。
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陳彥仲教授肯定政府在解決住宅問題上的努力,包括推動社會住宅建設和公共地流轉利用,但他認為政府應該確定社會住宅需求,並針對弱勢群體提供適當支援。
國立屏東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系賴碧瑩教授指出,高雄市目前的住宅補貼、社會住宅和包租代管等,總量逾10萬戶,占整體住宅存量的10%。相比於歐洲國家,臺灣社會住宅則是由國家和企業共同興建,建議市府重視社會住宅質量和區位,推動家具租賃和質量兼顧的社會住宅。
智圓法律事務所張宗隆律師指出,地上權住宅優點是房屋所有權屬購買民眾,主要針對單身族和剛就業青年,但土地及房屋所有權分開,在管理上仍有不足之處,且在價格、賦稅和貸款程序上有限制,公權力地上權期限50至70年,未來若房屋老舊,修繕是否須經全體住戶同意或是納入都更等,法律上仍未有明確規範。
黃柏霖表示,高雄市房地產市場面臨的多重挑戰和各方對策的多樣性。仍需透過多元住宅策略的推動與實施,同時社會住宅建設後的有效管理與維護也應重視。他也再次強調住房權的重要性,期盼藉此支持財力不足者及需要社會救助者,實現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