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國民黨立委提出的核管法第6條修正草案,希望鬆綁核電機組換照規範,但並未達成共識。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今(11)日表態,他實地考察核三廠後發現,核三燃料池還可以用五年,且可以趕快建乾式儲存槽。他強調,不管延役或重起核三廠,用過的燃料棒在核三廠儲存都沒有問題。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指出,目前核一、核二廠已經除役,不過燃料棒依然在爐心中,需要設置乾式貯存場才能退出並妥善貯存,但是台灣地狹人稠,核廢料中期貯存場以及最終貯存場的方式選址皆不容易,地方政府與民眾溝通也有難度,「社會溝通政府會繼續努力,但確實遇到困難」。
教育文化委員會10日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核安會主委陳東陽提到,目前核一、核二廠用過燃料池已近滿貯,核三廠用過燃料池貯存空間有限,僅可供約運轉四年多。因此,無論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必須興建啟用,才能接續相關作業。
張啓楷表示,為呼應經濟部長郭智輝表態「各種的電我們都需要」,將鬆綁核能電廠延役條件,透過這次修法賦予政府更彈性調節能源供應,也期望因應AI產業用電增加及民生用電的需求。
據了解,為進一步了解核三廠的運作現況,張啓楷10日與朝野立委徐富癸、蘇清泉、陳菁徽、陳昭姿等人,在台電公司副總經理陳銘樹、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長林志保陪同下參訪恆春核三廠。
張啓楷說,根據台電在昨天的「核三廠除役現況規劃及光電計畫說明」簡報中所稱,「遵循非核家園之能源政策,台電公司核三廠於運轉執照屆期停止運轉,並依法在取得除役許可後,於25年內完成法定除疫作業」。
張啓楷指出,經昨天實地勘查核三後,燃料池還可以用五年,且可以趕快建乾式儲存槽;也因此,不管延役或重起核三廠,用過的燃料棒在核三廠儲存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