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國民黨平地原住民立委黃仁推動興建原住民專屬社會宅又往前邁進一大步。根據內政部函覆,行政院已核定內政部將針對原住民專屬社會宅可補助先期規劃費、社會住宅興建及修繕期間融資利息、營運期間非自償性經費補助及業務推動費編列全額補助經費。對於現階段擘劃讓所有族人邁向都市化的藍圖,有望落實還給原住民族居住正義的未來。
延續黃仁先前在台中市議員任內已完成興建台中市沙鹿平等段原住民社會住宅案土地取得,黃仁在立法院質詢內政部有關興建原住民專屬社會住宅乙案,經內政部研處函覆,再次確認原住民族委員會為中央原住民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時,原民會表態鼓勵興辦原住民族社會住宅亦訂定有原住民族住宅四年二期計畫(100年至113年)以獎助方式鼓勵地方政府因原住民族教育及語言文化等傳承發展需要,興辦專屬或參建式原住民族社會宅。
內政部強調,依據113年6月11日行政院核定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三次修正)」,內政部針對原住民專屬社會宅可補助先期規劃費、社會住宅興建及修繕期間融資利息、營運期間非自償性經費補助及業務推動費。總計四大項目的經費補助將由中央編列預算執行。
黃仁指出,隨著物價波動,有關興建原住民社會住宅案的推動,不論中央或地方,「今日不做,明日就會後悔!」。為籌措原住民專屬社會主宅的經費款項,他已要求原住民委員會挪勻發展基金一般支出總表之剩餘款以及前瞻補助計畫原住民部落營造計畫的剩餘款,盡速檢討可用於原住民專屬社會住宅的評估並列表追蹤。
黃仁強調,興建原住民社會住宅案是落實政府照顧原住民族人的一項重要政策,包含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第10條第12項;原住民基本法第16條及第23條與28條;住宅法第39條及蔡總統原住民政策主張有關「強化都市原住民與原鄉間的支持網絡,創造其公平阿展機會」等,有10項具體法規依據可以來支持。
據了解,有關興建台中市沙鹿平等段原住民社會住宅案原先內政部住都中心已承諾將社會住宅興建補助50年的利息,但屆時是以20年分期完成給付。如今獲得內政部更具體的支持,等同在期望原住民都市化獲得更優質生活條件的進程,提前埋下一顆影響久遠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