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接獲情資指稱,有不法集團以不特定外籍人士自國外以行李夾藏或人體夾帶等不明方式輸入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至本國境內。經鎖定相關運輸毒品人士,即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本案於113年5月至7月間,分別至桃園國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執行6波查緝行動,共計查獲泰國籍犯嫌8名、法國籍犯嫌1名及本國籍犯嫌2名,合計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4,984.3公克、古柯鹼毛重2.01公克及第二級毒品大麻毛重19.95公克,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相關涉案對象移送管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
專案小組共執行6波查緝行動,臚列如下:
(一)113年5月30日至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執行第一波行動,查獲2名泰國籍犯嫌夾藏海洛因合計毛重1,755.6公克。其中A女吞下50顆海洛因膠囊;B女吞下55顆,為本專案六波查獲中,吞服攜帶最多毒品犯嫌,極為罕見,兩人亦均另以私密處夾藏,因此總重量超過1.7公斤,實屬罕見。
(二)113年6月8日至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執行第二波行動,查獲4名泰國籍犯嫌夾藏海洛因合計毛重1,069.1公克。
(三)113年6月16日至高雄國際機場執行第三波行動,查獲1名泰國籍犯嫌夾藏海洛因合計毛重356公克。
(四)113年7月14日至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執行第四波行動,查獲1名泰國籍犯嫌夾藏海洛因合計毛重356公克,並循線逮捕前來收取毒品林姓男子。
(五)113年7月26日至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執行第五波行動,期間遭逢強烈颱風凱米襲臺,專案小組不畏風雨持搜索票及拘票至機場實施攔查,查獲1名本國籍犯嫌夾藏海洛因合計毛重331公克。
(六)113年7月30日至高雄國際機場執行第六波行動,查獲1名法國籍女性犯嫌,以行李夾藏及人體夾帶方式,走私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1,116.6公克、古柯鹼毛重2.01公克及第二級毒品大麻毛重19.95公克。經查渠除以女性上圍之內衣夾藏外,私密處亦有夾藏,僅一人即夾帶1.1公斤之海洛因,為本次專案行動中,單人夾帶海洛因最多量之犯嫌。
經調查,該販毒集團非常狡詐,為了規避警方的查緝,不僅有些起飛的班機,來自東南亞不同國家,也運用多國籍的犯嫌、並以桃園、高雄等不同機場入境,且常選擇深夜紅眼航班,甚至,還曾利用凱米颱風來襲期間,班機抵臺時間不確定等因素,不斷測試並企圖混淆警方的偵辦步調,尋找警方可能疏忽的防線,藉以規避查緝,但所幸都被本總隊在分析相關情資後,逐一偵破。
檢警調查,該跨境運毒集團以保險套及熱縮膜等層層緊密包裝海洛因,壓縮成橢圓形球狀外觀,使其易於塞入體內(肛門或女性私密處)或口服吞入。偵案期間專案小組不辭辛勞24小時待命且停休,遇以吞食及肛門塞毒品者,同仁更需強忍惡臭陪同及監控犯嫌以自然排泄方式將毒品完全排出體外,同時亦需不間斷戒護及監控犯嫌狀態,以避免其體內毒品破裂溶解造成生命危險。
根據目前市場價格,這次查獲毒品總價值高達新臺幣3,500萬元,若流入市面將造成重大危害。該集團透過跨境運毒手法牟取暴利,並允諾每趟運毒成功即可獲得新臺幣10萬元至50萬元報酬,吸引其冒生命危險及法律風險從事犯罪行為,手法惡劣。為有效杜絕此等犯罪再次發生,確實維護我國邊境安全,保三總隊與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將持續與泰國警方密切合作,共同打擊跨境走私犯罪網絡。
警方呼籲,運輸第一級毒品屬於刑事重罪,最重恐將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提醒民眾切勿貪圖運毒報酬,而為毒品走私集團利誘以身試法。政府將全力推動「毒品零容忍」政策,嚴格執法,積極偵辦各類毒品案件,全力瓦解各類毒品走私集團,以維護社會安全與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