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高通234億和解案,公平會證實投資台灣7億美元已達標!這結果很令人質疑?五年前,公平會在106年以壟斷為由,對高通祭出天價234億元罰鍰,不過隔年出現大逆轉,高通與公平會達成和解,高通承諾將在未來五年內投資7億美元,推動「台灣產業方案」,而公平會主委李鎂在立法院的答詢是護航?還是敷衍虛應故事?國人難道都忘了嗎?高通壟斷和解案轉眼到期,全民在看公平會怎麼說?台灣還能做什麼?現在公平會主委在立法院拍胸脯打包票,保證了高通達標「全身而退」!
2018年曾經轟動一時的高通(Qualcomm)壟斷開罰案,在當年公平會與高通竟達成訴訟和解。公平會對高通原祭出天價裁罰卻大逆轉,罰金從原本234億降到27.3億,高通繳清了27.3億,剩下的高通承諾,未來五年(2018年至2023年),將7億美元(約合210億台幣)罰金轉為「台灣產業方案」投資台灣,公平會並要求高通改正不公平競爭行為。此案當時喧騰政府、資通產業等產官學界,無論政府罰款、民間企業受罰金額均破紀錄創首例,也引起國際嘩然!
該案執行時隔五年轉眼今年底到期,當時著眼就是因為台灣的5G發展,高通的承諾好似把罰金轉換成GDP,是對台灣的「恩惠」創造雙贏,但高通「投資」5年成效如何?台灣資通產業是否受益?資通大廠有否受影響?還是無感?當時主導大和解的公平會態度又是如何?值得喚醒國人在最後關鍵時刻共同省思總盤點。
檢視立法院109年經濟委員會會議紀錄,要求與高通要有具體合作項目,及監察院審計部執行查核。當時經濟部所提出的方案建議,正是針對高通罰金轉為「台灣產業方案」投資台灣的具體作為。但2018年自從公平會與高通和解簽下含糊不清的合作方案之後,事前與事後皆未採納經濟部與科技部(現改回國科會)意見。在公平會護航下,五年來任由高通自行支配、認定投資台灣之金額與標的。如今高通此投資「台灣產業方案」到期,政府無聲無息無異議讓其結案,除表示政府失職失能,亦將引起產業不滿,貽笑國際。
據了解,當初政策採取和解,是希望把罰金轉成對台灣產業的投資,與台灣廠商間的技術合作、合資基金投資新創等,希望能帶動台灣資通訊產業發展,創造附加價值,折抵技術授權金等。結果五年來政院不僅未依循立法院之決議與要求,執行成效亦未見政府相關部會單位有效追蹤,資金使用也不做有效查核。批評認為「這筆投資」變成高通將其內部費用拿來沖抵,如與台商的行銷費用、買竹科房地產自建廠房、拿罰金去挖角、挖IC設計,下單給韓國三星、大陸中芯半導體,而帳面數字都是流水帳,五年來對台灣並未產生實質效益。老百姓無腦早忘了這檔事,政府、學界都被搓掉了,台灣根本自廢武功拿高通沒輒!
回顧全球高通過往相同案例,中國政府與韓國皆為其產業爭取到很好的回饋條件,並加以以落實,此說明為何這幾年大陸這麼多手機品牌如小米、OPPO等,及韓國三星橫掃全世界市場,而台灣手機品牌沒落。高通五年來這原本該繳罰金的200多億,變成恩惠自享,毫無實惠,這是國人所不願見到的結果。歷史雖然總是會讓人們遺忘,但國人還是希望政府善盡監督之責,高通拿出良心實踐,在「台灣產業方案」五年到期前,好好審視當初自己的承諾與台灣科技產業的期待,把一筆帳好好算算,高通被喻為「世界級科技流氓」,五年來「台灣產業方案」,高通到底在台灣投資了什麼?看還能為台灣做些什麼?
對於「公平會會結案嗎?」,該會表示並無所謂「結案」一詞,在公平會立場,本案是當年「和解」後政府對高通執行「承諾」的監督,在確認高通這五年來都「有」、都「已」執行,即算認定高通履行了承諾、義務、責任,在公平會而言是確認最終完成了一項法律程序。但此案終究是轟動武林的台灣科產業大案,影響深遠,面對5年即將屆期,公平會認為高通執行「台灣產業方案」滿意嗎?正如李鎂主委在立法院的報告答詢:一切OK!但公平會跟高通有簽具法律效力的合約,而且五年來長期監督,在最後時刻政府仍應善盡職責,需提出具體成果來説明這五年來高通對台灣產業的貢獻及其相對應的價值,尤其台灣正逢大選時刻應舉辦一正式國際記者會,來說明這五年的執政豐碩成果,否則就是怠忽職守,圖利高通,未來國內外廠商將不會再信任台灣政府及其法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