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凡/高雄
明年就要上路的國土計畫法,到目前為止仍是讓原鄉居民傷透腦筋,原住民地區部分土地被劃入國土保育區第一類及第二類,高雄市議會於今(30)日召開「原住民對國土計畫法內的農地規劃疑慮與土地規劃自主管理」公聽會,由張勝富議員主持,會中原住民強調原本既有農田不該被納入國土保育區第一、二類(簡稱國保一、國保二),不該侵犯原住民權益,也應該尊重部落族人的意見。
張議員表示,高雄市國土計畫公告,原住民地區之土地均被劃入國土保育區第一類及第二類,但未能充分考量在地原住民族之傳統習慣及依部落未來實際發展情形劃設,強烈要求政府應尊重及聽取原住民族人意見,針對國土進行最有效的功能分區劃設,未經部落族人同意,不可將原住民族人世代居住地及賴以維生之農地劃設至國保一及國保二。
桃源區國土計畫法自救會石永貴會長表示,國土計畫法的規劃有誆騙原住民之嫌,高雄市政府原民會卻沒有站在為原住民權益把關的第一線,目前部落反彈很大,務必捍衛祖先留下來財產土地。他更指出,同一個地號右邊土地劃設為農業發展區第三類(簡稱農三),左邊土地卻是國土保育第二類,類似奇怪的現象還不少。
那瑪夏區國土計畫法自救會孫榮雄表示,部落居民對於國土計畫法出現反彈聲浪,原民會多次尊重族人意見,族人也多所反映,結果最後呈現的版本還是按照政府的版本,未尊重我們當時提出的意見,族人也擔心土地若從農一、農二被規劃為農三的話,能不能申請禁伐補助。
桃源區、那瑪夏區國土計畫法自救會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總幹事表示,國土計畫法在諮詢部落族人時,將農地劃設為國保一、國保二族人都簽屬了不同意書,這些資料到了原民會也承諾尊重族人意見,再送進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身為諮詢委員的我,會議中也聽到其他單位均表示尊重原民會,結果審議出來的版本卻將我們不同意的意見不予採納。他建議諮詢委員會召集人應該有副市長擔任,而非沒有行政權的學者,否則對於這樣的決議對原住民的衝擊無法感同身受,無實質決策力。他強調應依照原住民基本法,不該將原鄉八成的土地規劃為國保一、國保二,應該降至四成。
原民會表示,將部分土地納入農三、農四都有按照族人提報,不過國土署劃設國保一和國保二是有相關規範,原民會也爭取部分從國保二納入農三、農四的面積從132公頃到961公頃,至於國保二原本就可以農用,沒有侵害農地使用的權益。對於部分土地我們也會以城鄉發展地區的地目處理。
張議員最後建議原民會可以參考其他縣市針對國保一、國保二的處理,應該保障原住民農民的土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