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專題
擔任導師,卻經常收到來自專任教師的「搗亂名單」。 學生在專任課堂中搗蛋、干擾教學,名單最後卻回到導師這邊,要他出面處理。 只是,在專任教師的授課時段裡,維持教室秩序的責任呢?教師的班級經營能力在哪裡?
專家覺得必須理解的概念是:
1班級經營,不分導師或專任,每位教師都應具備 只要進入教室、站上講台,不論你是導師還是專任教師,都肩負著基本的教學責任與班級經營任務。
2課堂搗亂 課堂中出現問題學生,第一線的處理責任應該是授課教師,除非真的搗亂到無法處理而不服管教,即可以依照輔導與管教辦法第二十五點「要求學輔單位」介入協助。 否則,該堂課的班級經營責任,是落在該節課教師身上。
3「這是你的班」,是種推卸責任的語言 有時會聽到專任教師把問題學生交給導師處理,轉身卻說:「這是你的班。」 這其實是把責任往導師身上推,而忘卻自己的基本責任,這同時還帶著道德壓力,讓導師不處理也不行。 苦水往肚子裡吞 但真實情況是:那節課是你的課,問題發生在你授課的時段,班級秩序混亂,是你需要面對與處理的教學責任。 導師可以在你處理完之後,再「共同」商討如何維持班級穩定,但導師不該被視為唯一的責任承擔者。
4教師如果遇到困難時,應尋求協助與自我精進,而非放棄現場經營。
5教師法第16條的函式明列班級經營不佳,屬於教學不力 根據教育部的函式,教師若有以下行為,學校得以認定為教學不力。
教育專業人士提出結論: 班級經營與是教學是互補,班級經營好,教學就會好。當學生選擇性的搗亂,此時專任教師除了拿出教師教學與班級經營專業外,事後同時與導師共同連成一氣,才能一起為學生的學習努力。
關心學生,竟然官司纏身的事例,讓許多熱心教育的教師心灰意冷。這文章由某學校學務主任轉來,整理給家長,教師參考。它反映了時代改變,教育變成許多人視為畏途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