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立法委員林岱樺助理費案今(27)日於法院開庭審理,林岱樺表示,這場公開審理,將讓檢調體系長期被掩藏的「暗黑角落」攤在陽光下。她強調,全體國人與高雄市民,都是她政治生命的睿智審判者,她禁得起最嚴苛的檢驗,終將以清白之身重獲信任。
林岱樺的律師團當庭指出,本案檢方起訴存在多項重大瑕疵,甚至出現「編造死人筆錄」的離譜情節。律師團表示,證人駱和明已於起訴前過世,事後檢方仍以其「筆錄」作為起訴依據,經調閱原始錄音檔後,竟發現筆錄內容與實際對話不符,明顯遭誘導與扭曲。林岱樺痛斥:「這樣的起訴,已非司法追求真相的手段,而是製造不實證據的政治操弄。」
林岱樺重申,她從未貪污,也沒有讓任何一塊公費助理費流入自己口袋,更無不法動機。她說:「我願用生命捍衛自己的清白,真正的審判者,不只是法院,更是所有睿智的國人與高雄市民。」
在今日的開庭中,律師團依據答辯狀逐條回應檢方起訴要點。對於檢方引用已故證人駱和明及其配偶蔡幸淑的證詞,辯方強調,駱和明在最初偵詢時即表示曾在林岱樺服務處擔任電腦維修與文件遞送等工作,檢方卻刻意忽略有利於被告的關鍵證詞,違反證據法則與法定注意義務。筆錄中「同意被虛報為助理」一語,經對照錄音譯文,確定並非駱和明原話。
針對胞妹林岱縝與弟媳王瓊翎之公費助理薪資爭議,律師團指出,林岱樺長期深耕地方,服務業務繁重、人力不足,因此家人自願支援選服與文書工作。薪資高低調整屬合理補償,且有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可資佐證。至於部分薪資帳戶由林三郎與林岱融代為使用,皆經本人同意且合法正當,絕無不法挪用。
辯方並指出,檢方主張「公費助理浮報加班費」毫無具體證據。依據多名證人證述、通訊紀錄與行程表顯示,助理確有實際加班情形,加班費申報與時數相符。法院過往判例亦指出,若無法證明不實申報,加班費回存供辦公室使用,並不構成詐領。
對於秘密證人A1的指控,律師團認為檢方並未舉證林岱樺有「指示溢領」事實,該證詞並非基於親身經驗,且筆錄記載內容疑點重重,應再比對錄音譯文釐清。整份答辯狀中,律師團強調檢方多處斷章取義、曲解事實,已違反舉證責任與無罪推定原則。
林岱樺強調,她不畏流言與政治壓力,將以公開審理還原真相。她說:「黑暗的檢調手段終將見光,真實不會永遠被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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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說/司法壓力走出陰霾?立委林岱樺出席上午的法院審理,對於案情很有信心,也露出難得的陽光笑容。(林岱樺服務處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