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偉/高雄報導
近期外送服務員疑似邊停等紅燈,邊觀看平板電腦追劇的影片,駕駛人駕駛汽機車,除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外,如有以「手持」方式操作撥接、通話、數據傳輸等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規定,汽車處新臺幣3000元、機車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
經檢視本案影片,並未拍攝到該名外送員「手持」操作過程無法開罰,但利用停等時間觀看影片容易分心,亦可能未及時注意到交通號誌變化及路口情形,容易造成危險。
前鎮分局呼籲,用路人駕駛時應專注操控車輛,將注意力集中於車前道路狀況,勿因分神而肇事,以免害人又害己。同時提醒駕駛人除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外,亦須留意周遭狀況,從目視及耳聽察覺,防範他人駕駛因疏忽或故意違規而發生交通事故,「危險」藏在細節中;應用情境,多預想少意外。看得到別人,也要可被其他用路人看得到,進而預先採取必要防禦動作以避免事故發生。
這篇文章 時間分配大師邊外送邊追劇!車輛全都錄 最早出現於 ENN台灣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