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爆發首次有多達33位議員離席抗議委員會改選的不公,民進黨團事後也發表聲明表示,駁斥一切遵照議事規則,合乎程序。
民進黨團總召江瑞鴻表示,整個程序都符合高雄市議事的法規,依照高雄市議事規則,第四條規定「本會於每屆成立大會後,首次大會開議前之預備會議及每年第二次定期大會閉幕前,由議員填寫委員會分屬表及選舉各該委員會召集人;各委員會委員任期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
民進黨團幹事長鄭孟洳說,112年度委員會的任期至12/31日為止,本在第二次定期大會閉幕前就必須決定113年度的委員會,上次因為國民黨的惡意清點,導致預算審不完、委員會也無法成立。這次加開臨時會就是希望能把原本落後的進度趕上。
鄭孟洳又說,依照高雄市議會得辦法,只要是高雄市第四屆的議員,都有選擇本屆委員會與投票的資格,國民黨不該惡意曲解。
民進黨團書記長湯詠瑜表示,依照高雄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各委員會由議員在第一次成立及之後每次要改選時,自由參加,放棄自由參加者,由議長指定之。
湯詠瑜說,國民黨擅自退席不參與投票,就是放棄自由參加,而黃捷與李柏毅也均未投遞委員會分屬表,放棄自由參加。依照上述議會規定,自得由議長決定抽籤讓未選擇委員會的議員得以分配,程序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