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張欽/台北報導】
基隆市長謝國樑去年選舉期間遭立委林楚茵爆料,利用金星國際公司洗錢320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元),謝不滿林詆毀他的名譽,憤而提民事訴訟向林求償300萬元、刪除臉書文章,並於《聯合報》等三報刊登判決書全文,台北地方法院昨判謝敗訴,林免賠,可上訴。
本案緣於林楚茵於去年9月26、27日縣市長選舉期間,以「踢爆謝國樑涉洗錢?從天而降的320萬美金」為主題召開記者會,質疑「金星公司資本額僅700萬元,如何在6年內暴增35倍資本額,可從公司借出320萬美元?其中涉及很多貓膩」、「謝國樑必須在6年內讓金星國際爆賺35倍,才有可能借出320萬美元,謝恐涉洗錢等五大罪狀,要選市長有義務交代清楚」等,並在臉書粉絲專頁指控謝國樑涉嫌洗錢。
謝國樑不滿林楚茵不查證事實就做出不實指控,且已澄清未有不法情事,林楚茵持續不實指控,嚴重侵害其名譽,因此對林提告求償300萬元,並在三大報刊登判決書全文。
林楚茵審理時指出,其言論事涉公共利益且有所本,並未侵害謝國樑名譽,謝本身參與政治且為公眾人物,其個人名譽本就應高度退讓。
法官認為,謝國樑當時登記參選基隆市長選舉,應接受各界監督,包括人格、品行、操守、私德,尤其是借款是否合法正當,這些行為確實與公益有關,應以最大容忍程度接受各界檢視,而林楚茵的言論屬公共利益可受公評,且謝國樑無法證明林楚茵明知不實而故意捏造言論,求償無理由,因此判謝國樑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