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進行聯席會議今(10)日共同審查討論「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立委張啟楷表示,呼應經濟部長表態「各種的電我們都需要」,期望因應來AI產業用電增加及民生用電之需求,透過這次修法賦予政府更彈性調節能源供應配比之手段。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進行聯席會議,民眾黨黨團由經濟委員會立法委員張啓楷及教文委員會立法委員吳春城共同提出民眾黨版「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因為張啓楷同一時間再度遠征屏東參與衛環委員會辦理的核三廠現況考察,此次會議中由吳春城委員代表民眾黨團進行討論。
據了解,民眾黨版草案說明中提到,全球已有多國核電廠實施延役計畫,像是日本112年2月底通過核電廠延役法案,允許核電廠延役20年,最多可達60年商轉的年限;美國核准延役的核反應爐數量已達94個,延役後最高運轉時間最多可達80年;比利時政府於2022年3月決定將兩座反應爐延役10年至2035年。
張啓楷指出,以上案例都象徵,全球各國面對減碳趨勢,核能發電已經成為重要的能源轉型途徑,能夠補足石化燃料供應不穩定以及排碳量過大的發電需求,同時更能更能有效進行能源結構調節。
張啓楷強調,核三電廠運轉執照一號機將於今年7月到期、7月27日將如期停機,屆時減少了全台約3.5%供電,俟明年(2025年)二號機接著停機,再減少3.5%供電,台灣能源供應將少了7%供電來源。但目前政府還無法明確說明要如何補足這7%的供電缺口,甚至近期一度還試圖讓雲林麥寮的燃煤發電廠延役,繼續犧牲雲林、嘉義等中南部鄉親的健康,試圖繼續強迫國人「用肺發電」。
張啓楷表示,上週四(7月4日)晚間7點多,台灣的供電備轉容量一度下降到4.78%,就已經代表台電的「供電無虞」承諾早就跳票,核三廠1號機再停機,問題會更明顯。
張啓楷認為,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將換發執照申請期間授權核安會以行政命令方式訂定,並規定於執照屆滿前5年即應提出換照,實有不太適合當前台灣能源困境;因此主動提出修正案,將該法關於執照屆期前,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的規定,修正為「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一個月至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經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設施安全無虞時,得換發執照,以放寬換照申請時間。
張啓楷說,為避免法規限制導致政府喪失調節能源供應配比之手段,新增了第三項規定,使運轉執照已屆滿之核電廠,在「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無虞」後,再申請運轉執照,以求真正做到「有核能安全,才有核電」。
原始新聞來源 為鬆綁核能電廠延役條件修法|張啓楷:因應AI產業及民生用電需求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