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管碧玲主任委員於今(10)日上午共同出席「113年中油大林廠外海浮筒漏油緊急應變實兵演習」,此場演習由海洋委員會邀集內政部、交通部、高雄市及屏東縣政府,攜手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於高雄外海3浬之大林廠外海浮筒辦理全國性、跨部會海洋污染緊急應變實兵演練,以提升海污災害之應變能量。
過往數年,曾發生數起因極端氣候及各式不同因素而導致的海洋污染事件。特別是110年於高雄大林外海浮筒漏油事件,造成高雄、屏東等地海洋生態遭受影響。同年10月27日行政院指示「應強化各部會分工,權責分工部分應依災害防救法的概念及原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主管機關從減災、整備、應變到復原等各階段的權責分工應清楚明確。」,海洋委員會隨即於111年修訂「重大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並獲行政院核定,隨後於112年完成海洋污染防治法之修訂,且嚴格查核相關事業單位,確保其落實緊急應變計畫,將污染危害減至最少。
本次實兵演習為非海難的演練,模擬中油大林廠2號外海卸油浮筒輸油管線破裂導致海洋污染,各公私部門於第一時間組成污染清除應變團隊,驗證相關應變作業流程。採取海陸空3D作業方式,動員14個海洋污染緊急應變作業專業團隊,包含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海巡署、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台灣電力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海歷企業有限公司、高雄區漁會、國立中山大學與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等,動員拖船、工作船及漁船等14艘船艇、AS365海豚直升機、Dual 640T V3無人機各1架及逾200人參與實兵演習。
管碧玲主委表示,中油公司於110年漏油意外之後,已積極採取各項精進作為,包括於每次輸油作業時,均有戒護船在旁監測,並同時備有海污資材,如有漏油事件可立刻處理。且外海浮筒蛇管汰換年限由8年縮短至6年,並定期檢測。這些作為將有助於防止海上漏油污染事件的發生,此次演練也是確認各項應變作為都能有序的執行。
管碧玲主委實際至外海演習區,督導相關人員在4級風浪下,仍能很有團隊默契的完成海上油污染應處演習。管碧玲主委感謝每位參與者同心協力的合作,勉勵藉由這次演習,再一次周延的檢驗我們應變處理方式與過程,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修正和改進,提高我們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和技能,能使各應變單位真正合作無間融為一體,就像是一首防治海洋污染的海洋協奏曲,並呼籲國人減少海洋污染,共同守護臺灣海洋環境。
圖/管碧玲主任委員巡視U型攔油索除污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