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近兩年央行升息讓臺南市政府債務利息劇增,財政稅務局為了避開債息增加的風險,研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日前接連辦理2場公聽會,與會人士對於制定動機、公債用途、購買誘因等提出詢問。財稅局回應,公債因利率固定,且資金來源較廣,可增加市府籌資彈性,降低市庫利息負擔,資金係用於各項市政建設,持有者利息所得係採10%分離課稅,風險趨近於零。
財稅局表示,公聽會先後在安平區永華市政中心、新營區社會局社福中心舉行,邀集市府法制處、交通局、地政局、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等局處共同說明,臺灣銀行派員與會,吸引許多市民聆聽。
與會人士對於市府發行公債所取得的資金用在哪裡、債券利率固定且較低對民眾缺乏投資誘因,以及臺南市債務逐年降低,利息卻不減反增等議題,要求說明。
財稅局長李建賢表示,制定公債發行自治條例的目的係為避開升息風險,增加資金籌措管道,減少利息支出。目前債券利率較低,尤其是永續發展債券,其利率較銀行借款低約0.5%,發行100億元永續發展債券,一年將可為市庫節省債務利息5000萬元。
他指出,市府重大建設不會停,未來將會看市場機制再決定公債發行時間以及額度,市府會嚴守財政紀律管控債務,目前先立法,未來有需要有好的時機點,就可以直接發行公債,以便靈活財務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