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針對議員質詢,高雄市民生醫院今日發布澄清聲明,針對人事任命與醫療管理進行解釋,內容如下:
1.根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現任代理副院長潘炤穎符合職等資格。他本職為醫事檢驗師,具備代理副院長職務的條件,並已獲市府於113年4月18日核定任命,隨即投入醫院病安管理與矯正措施。
2.潘炤穎代理副院長具有豐富的醫療行政經驗,曾任醫管中心主任,熟悉醫院運作,並在104-105年期間協助重建24小時急診室及通過醫院評鑑。自113年4月底代理副院長以來,已協助林盟喬院長有效改善醫院管理與醫療秩序。
3.關於113年5月發生的輸血錯誤事故,經過醫院積極處理後,病人已康復出院。醫院於5月27日主動通報重大醫療事故平台,並對涉事的醫檢師予以大過1次的懲處。同時,澄清醫院並無「長庚醫師借牌不看診」的情況,目前與長庚醫院合作的專科為心臟血管外科,且每月有長庚急診醫師提供約12班的醫療支援。
4.對於「抬棺抗議案」,民生醫院先前已說明,經外部專業審查未發現缺失,衛生局於10月11日完成調處,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另外,關於急診室接錯病人事件,該案源於私人護理之家將A住民誤送醫院,並使用B住民的證件。醫院急診護理師按照程序辨識患者,及時發現問題並等待家屬確認,成功避免進一步錯誤,並通報病安事件。
5.企劃室主任代理案已由行政副院長黃明仁代理,並借重專員鄭瑋婷的醫務管理專業協辦相關業務。同時,針對各項管理措施及懲處案件,部分同仁已依《保障法》相關規定提起復審,目前案件均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理中。
高雄市民生醫院重申,醫院各項管理與人事任命均依法合規進行,並將持續提升醫療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