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雲/高雄
113年度為期4個月的鰻苗捕撈漁季將於11月1日展開,漁業署呼籲從事岸際捕撈鰻苗業者應向作業當地區漁會辦理登記,於作業期間維護自身安全,配合於漁撈日誌協助填報捕撈方法、捕撈地點及捕撈數量,並於卸魚申報系統完成申報,以利鰻魚資源管理評估及規劃。
漁業署提醒,捕撈鰻苗是臺灣沿海漁民冬季重要傳統產業之一,因在暗夜環境作業,再加上冬季天候寒冷海象不穩定,使岸際捕撈鰻苗作業風險較高。捕撈鰻苗業者除了應遵守相關主管機關公告岸際或海域活動安全相關規定,作業期間務必穿著救生裝備(如救生衣等)並注意天候海象,賺鰻金之餘,更要顧及生命安全。漁業署說明本年度特別邀請國立臺灣大學韓玉山教授於10月底,假新北淡水、彰化鹿港、屏東枋寮及東港辦理4場「鰻苗生態資源與作業安全宣導」講座,透過現場宣導捕撈作業相關注意事項,以提高業者作業安全意識。
漁業署最後說明,今年度鰻苗捕撈漁季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依據「岸際捕撈鰻苗應注意事項」,從事岸際捕撈鰻苗人員除了向作業當地區漁會辦理登記外,應於漁撈日誌填報捕撈方法、捕撈地點及捕撈數量,送交作業當地區漁會彙整。另呼籲捕撈鰻苗業者於卸魚申報系統完成申報,以利後續進行鰻魚(苗)資源科學調查研究及資源管理評估規劃,共同維護鰻魚產業永續經營。